加强业务学习 提升履职能力
纪委(监察审计处)召开第一党小组集体学习会
近日,纪委(监察审计处)第一党小组开展专题业务学习。小组深入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的工作意见》精神,认真学习了《西藏自治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藏纪办发〔2020〕8号)《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藏纪发〔2020〕2号)和《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陕办字〔2020〕12号)文件内容。第一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围绕中央、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为校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小组成员逐条学习了《西藏自治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对建档内容的五大部分进行详细分析,梳理出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人数,对工作程序、相关密级设置、保存期限、移交工作等细节问题进行了讨论,并积极向上级指导部门请教询问。会议决定,即日起启动我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对建档内容整理、档案制作等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职责任务和标准要求,拟放假前完成廉政档案基本框架建设工作。
学习会指出,自治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出了工作要求。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评估程序,做好分析研判和认定审批工作;严格启动程序,做好方案设定和呈报工作;严格实施程序,做好函件制作、会议组织和通报文书的送达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根据需要适时通过适当方式开展回访,了解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要注意方式方法,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确保澄清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要加强宣传引导,规范检举控告秩序,营造群众监督良好环境。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澄清工作相关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备查。
陕西省委办公厅下发的《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职能作了明确定位,赋予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把关、处分平衡、备案案件监督,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等职责。学习会强调,结合我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开展好问题线索处置和内部审理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守住案件质量的第一道防线,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小组还按照部门第三次工作例会要求,对近期信访举报处置、专题调研督查、强化机制体制建设和2019年文件汇编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安排。
(文:杨青/审核:任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