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纪委(监察审计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六次学习会暨第六次工作例会。会议学习了业务知识,安排了在天津市纪委监委挂职的同志进行经验分享交流,并就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沛华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任秀丽同志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重点学习了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分法》(以下简称《行政处分法》)。《行政处分法》共有7章68条,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对纪检监察中审查调查工作具有清晰的指引性和很强的实践操作性,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又衔接了宽严相济的政策。学习会对《行政处分法》重点章节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要求大家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的学习,把纪与法衔接在一起学习好、遵守好、执行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
会议还学习了有关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技术调查措施相关内容,了解了监察机关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案件范围、程序要求、执行主体、文书手续等具体规定,明确了监察机关技术调查权限以及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确保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规依纪依法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确保所采取的措施和收集的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划出了工作中不可触碰的“红线”,为纪检监察干部公正履职提供了制度约束。
工作例会上,杨青同志就在天津市纪委监委挂职期间学习到的业务知识以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认识进行了分享交流。她表示,在天津市纪委监委感受到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机关每个星期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参加线上答题活动,定期举办系列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会后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下一期培训并进行补考,直至考试合格。这种从机关到干部对学习的重视态度,值得我们学习。机关还经常举办知识讲座、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开设学习培训APP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大家学习充电,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履职能力。她讲到,天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中专业的办案水平和敬业的工作态度让她敬佩,学习掌握了如何在谈话中消除对方抵触心理,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如何严把办案安全关等监督执纪工作方面的实践经验。在这一年里,杨青同志思想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对纪委监委的关系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履行双重职责,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同时把“两把尺子”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贯通起,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双动力的体现。她认为,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我们应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自身的业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坚决执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会议要求,挂职的同志要将学习到的工作经验和工作理念及时归纳总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把取得的“真经”具体运用到纪检监察实际工作中去,围绕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推动我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例会对近期信访举报和案件处置,第二轮校内巡察和第一轮“回头看”收尾阶段工作,持续盯住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重点紧盯2020年高考工作以及学校2019年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图、文:杨青/审核:任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