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西藏民族大学纪委综合科 2022年1月12日
1月11日下午,西藏民族大学纪委召开2022年第一次纪委全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沛华同志主持会议。学校纪委正处级干部陈敦山同志领学《条例》全文。
王沛华同志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科学性和时代性,是党中央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重大制度成果,为高校纪委更好履行新时代纪检机关职责使命提供了根本遵循,对各级纪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王沛华同志对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全体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深入学习研讨,着力掌握精神要义,做到学在日常、用在经常,切实履行好《条例》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职责任务;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学习形式和执行效果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职责定位、任务要求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在日常工作中正确行使纪律检查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切实践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要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打造纪律严明、作风扎实、战斗力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他同时要求,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对照《条例》内容,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审批程序,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水平,在推进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服务学校稳定发展改革大局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高质量推进2022年学校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学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列席会议,参加学习。
(文:曹培勇/图:王永安/审核:陈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