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检查教职工、学生党徽佩戴情况
发布时间:2011-04-18 / 信息来源:新闻传播学院 / 浏览次数:6545
为严格执行《西藏民族学院党委关于共产党员佩戴党徽的规定》,2011年4月14日,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就本院教职工党员及在校学生党员的进行了检查。
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书记扎西卓玛、党总支副书记田力以及各党支部书记等对本院系教职工党员及在校学生党员的党徽佩戴情况进行抽查,对党徽佩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此次抽查总体情况良好。
按照《西藏民族学院党委关于共产党员佩戴党徽的规定》,要求教职工党员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学生党员在校园的学习生活时间都必须佩戴党徽;在党内重要活动期间(如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集体宣誓等)、党内重要会议期间(如党员代表大会、党内工作表彰会、党性教育大会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等)要佩带党徽。同时《规定》还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佩带党徽情况的检查监督,将党员佩戴党徽情况作为考核党员的依据之一。
党徽是党的象征。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要求自觉主动佩戴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形象。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通过检查党徽佩戴情况,使本院教职工党员及在校学生党员充分认识到了党员佩戴党徽的重要意义,认识到自身的岗位职责,切实发挥好党员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学风建设、校园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